山东省兖州市大统矿业有限公司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9-03-26
为扎实、顺利开展全国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关于印发〈济宁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济安字〔2017〕35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以“全面落实企业安
为扎实、顺利开展全国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关于印发〈济宁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济安字〔2017〕35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快严”集中行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等工作,为实现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时间
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活动时间: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机构
为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圆满完成,矿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各副矿长和各专业副总
成 员:各科室、区队负责人及区队技术员
活动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安监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的工作协调、总结和信息上报。
四、具体实施意见
(一)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工作
1、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期间,由达标办组织一次全员培训活动,培训内容应包含法律法规、专业技能、应急常识、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应有培训方案、视频资料并抽查员工做到应知应会。全员培训可分批次进行,6月20日前完成。
2、各科室、各区队切实做好2017年“安全生产月”的动员工作,加强组织学习,吃透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各科室、区队至少完成一篇稿件,6月10日前完成。稿件统一汇总至达标办,由达标办审阅稿件,择优上报至公司刊登到公司报纸上,加强互补学习,6月16日前完成。
3、开展 “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在6月16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当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咨询宣传点设置在新办公楼金鱼池前。
(1)矿办公室负责制作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活动横幅2条,6月3日前完成。安监科和达标办负责在矿调度室西灯箱处悬挂横幅,6月4日前完成。
(2)由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职业卫生常识和应急逃生与自救互救方法等方面内容的宣传单,6月5日前完成。
(3)6月16日当天,职业卫生防治办公室主任负责在咨询宣传点对前来咨询的员工宣讲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职业卫生常识和应急逃生与自救互救方法等方面内容,并对职工发放宣传单,安监科、达标办协助。
4、以事故警示人,由达标办负责,沿矿南北主干道布置展板,把事故案例、安全知识图板在天气好时展出。展出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5、开展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由安监科组织全矿各单位开展一次针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6月20日前完成。
6、安监科负责在上井口等候室大屏幕上宣传2017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及其重点内容,6月1日前完成,宣传时间:6月1日—6月30日。
7、由达标办负责督导各区队制作围绕2017年“安全生产月”主题的黑板报,强化宣传,6月6日前完成。
(二)新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工作
新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办法》及《评分办法》于2017年7月1日开始试行,达标办要继续做好宣贯工作,在原开展基础上组织一次对标职责分工工作,对现行规章制度、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进行一次全面对标梳理,6月20日前完成。
(三)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1、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期间,全员开展“查隐患、反三违”活动,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对身边出现的隐患、三违及时按规定到信息办填写。为鼓励全员积极性,凡员工查出的隐患、三违,经矿调度会研究,对填写质量较高的隐患每条奖励100元,三违每人次奖励200元,安监科月末通报执行,安全矿长监督。
2、6月9日—6月15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活动地点在调度楼西侧。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在宣传点对前来咨询的员工宣讲煤矿职业病防治法等方面内容,并对职工发放宣传单,安监科、达标办、群监委协助。
3、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评选表彰”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开展“三无”班组评选活动,即:月度无“三违”、无工伤、无事故。凡被评选为“三无”班组的给予奖励,奖励方法按制度执行。(四)开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一”活动
1、讲一堂安全公开课。“安全生产月”活动全员培训期间,由矿长为全体员工讲一堂安全公开课,谈认识、讲体会,摆问题、找差距,定措施、严承若,为全体员工做出表率。
2、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谈心对话活动。即日起,各单位采取下谈一级的方式,层层谈心对话,交流观点看法,征求意见建议,了解下属思想动态,促进安全工作落实。要求各单位要建立活动开展记录,针对本单位人员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谈心对话,确保行之有效。
3、开展岗前宣誓和事故警示教育暨培训活动
(1)在召开矿班前会和区队班前会之前,由会议主持人带领与会人员进行承诺: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做合格安全人。矿班前会会议主持人应向与会人员贯彻“四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2)由达标办在“安全生产月”活动全员培训期间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案例,并组织各单位职工代表进行“反思发言”,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思想。
4、开展一次全员安全风险辨识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以单位为责任主体,各单位发动本单位员工对所在岗位和从事作业逐一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活动,提出有效的防控建议,6月16日前完成。由各单位收集汇总后于6月20日前交技术科,技术科分析、整理后,纳入月度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综合报告。
5、开展一次“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各单位动员本单位职工对工作场所存在的隐患进行拍照,并组织员工共同分析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办法,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五)加快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各单位要按照《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1093-2011)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第二、三部分,重点对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危险性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按规定及时编制评估报告,建立重大风险清单,分级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突出对重大风险的重大管控,加快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由技术科负责组织落实,6月30日前完成。
(六)扎实做好雨季“三防”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全省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鲁煤安管〔2017〕22号)部署要求,落实雨季“三防”实施方案要求。
1、由地测科负责对我矿的水情、水害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排查、分析,排查与分析结果应形成总结材料,6月16日前完成。
2、机电科在六月份第一次机电例会上,组织对我矿排水系统等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维修工作安排,做好汛期前各项准备工作。开展一次机电运输专项安全检查,由机电科组织落实,6月26日前完成。
(七)抓好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防患于未然
1、调度室严格按照《山东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应急演练实施方案,由调度室负责落实。
2、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及时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改和完善实施方案,实现应急预案的闭环管理,进一步提高我矿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五、活动要求和考核规定
1、各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中的分工进行落实,各科室和区队之间做好配合工作。由各分管矿领导监督落实。
2、做好总结和上报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期间,由安监科负责于每周三下午15:00前向济宁市煤炭局上报本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于7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附件。
3、各单位应当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积极开展好本次活动,促进我矿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凡出现安全事故,严格按照《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条例》和《2017年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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